施工过程引发的一场火,让29条无辜生命消逝,让一部分人失去自由,估计也会让某些人失去乌纱帽。这对货架行业而言是一个警示,安装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健康与安全问题,应该更加重视起来。安全问题不是口头说说,而是已经写进了法律。现收集了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办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工伤认定办法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1部分:技术要求
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
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头部防护 安全帽
坠落防护 水平生命线装置
防护服装 防静电服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规范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消防安全标志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机车运行技术条件
安全色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用电安全导则
与货架安装施工高度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摘录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订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订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6.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作业场所中存在职业性危害因素和危害风险时,用人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
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应与作业场所的环境状况、作业状况、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应与作业人员相适合,且个体防护装备本身不应导致其他额外的风险。
7.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安全色
在目标场所内,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要求或安全生产的规定应设置的安全标志应优先设置。其他安全标志的使用应基于风险评估进行判断,风险评估可以识别和确定目标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源类别以及与每个危险源相关联的具体风险。
红色-传递禁止、停止、危险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的信息
蓝色-传递必须遵守规定的指令性信息
黄色-传递注意、警告的信息
绿色-传递安全的提示性信息。
书到用时方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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